住建委:与四库一平台、人社部门数据对接通过社保查“挂证”!

时间: 2024-01-02 来源:案例

  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

  到2024年底,建立注册执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的个人学历、职称、业绩、从业经历与企业资质管理、项目招投标、个人职称评定的联动机制。

  严格落实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要求,依托实名制系统,整合有关管理平台数据资源,把项目管理人员信息数据纳入系统考勤,重点动态核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团队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严格落实注册执业人员从业规定,通过比对社保信息,核查解决执业人员“挂证”、弄虚作假等问题。

  推动实名制系统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 本市人社部门数据对接,通过比对注册执业人员社保信息,解决“一证多挂”“人证分离”等违规问题。

  随着省(市区)实名制平台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社保系统对接,人、证、社保合一时代来了!

  截至2023年8月31月,已有31个省全部发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住建部:2023年底前,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3个系统互通互联!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明确:

  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智慧工地、房屋安全管理等系统相互连通、协同应用。

  2022年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快速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意见明确:

  2021年9月2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全方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纸质证书作废。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全部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同时社保、职称全国联网平台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查挂证就再没有漏网之鱼了。

  以前主管部门查“挂证”,可能还需要跑现场,翻阅纸质资料,沟通其它部门互通信息。当全国数据互通互认之后,监管人员只需要在电脑前点点鼠标,相关公司有哪些人员构成,什么时间在啥地方交了社保,不同人员都是什么学历,什么职称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对于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便会大幅度下降,反过来,对于“挂证”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风险则大幅度提升。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有必要进行实名认证,才可以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复注册,一目了然,查“挂证”更简单了。

  据统计,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贵州等多地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后,意味着可全国联网查询,打破壁垒,有效杜绝假证伪证挂证。

  2023年10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

  自2023年11月1日起,本市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

  要求上传本人手写签字图像后方可获取新版电子证照。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照无效。

  新版电子证照启用后,各级住建行政主任部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等工作中应当予以认可。

  2023年,多地发文要求做职称核对,纳入人社部系统的职称范围将越来越大。

  平台收录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上报的超过1200万条职称信息,通过职称查询平台可以核验职称证书,用户可通过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查询。

  2023年7月14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同意贵州省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电子证书的函》,贵州省住建厅同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或加贴增项(变更、延续)贴。

  自2024年1月1日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聘用企业(法人用户)在线填报注册申报信息,审批系统自动获取注册人资格证书、参保缴纳单位等信息,审批系统比对成功后,待注册人在线通过人脸识别确认后,完成网上申报。

  2022年11月22日,贵州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涉嫌“挂证”注册的人员名单的通报》。共有19365名二级建造师涉嫌“挂证”。

  根据通报得知,是通过对注册的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做比对查出“挂证”。

  广州:系统自动比对投标人人员任职、社保缴纳等情况,有一定的问题的由监管部门启动核查!

  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比对投标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出现不一致情形的视为“挂证”线索,招投标监管部门随即启动调查。

  评标完成后,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涉嫌“挂证”的,交易系统及时向招标人推送提示信息。

  2022年3月该功能开发使用后,比对出27条线索,相关监管部门均已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

  广州市住建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比对工作的指引》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明确:

  交易系统将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查处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社保信息与投标人的一致。交易系统比对后发现存在社保信息不一致情形的,将向相关投标人和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推送提示信息。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交易系统将及时向招标人推送提示信息。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暂停向交易系统推送广州市住建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社保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信息,并启动调查。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公司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的通知,本细则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第十五条平台分析比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资格条件,对下列异常情形予以预警。住建部门应组织核实预警情况,及时消除误判预警。对于项目经理预警情况属实的,该项目的当季度项目经理到岗情况指标视为不符合评价要求,计0分。

  2022年8月,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公司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省平台”对接“四库一平台”,比对项目经理、总监资格予以预警。

  1、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方式,获取项目基础信息和施工许可证信息。

  2、“省级实名制平台”通过对接住建部“四库一平台”,获取从业人员注册信息,并对项目经理(总监)的岗位资格进行比对:

  3、2022年10月1日起,“省级实名制平台”将正式启用考勤抽查功能。对项目部分考勤人员(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考勤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核查,原则上每月每个项目不少于一次。

  4、被抽查项目的施工公司应在收到抽查短信或平台的抽查提醒两个小时内回应抽查事项。

  随着社保、职称、职业资格证件以及各个系统全国联网,留给“挂证”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挂证”或将走向末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完善本市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体系的实施建议》的通知

  现将《关于加强完善本市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体系的实施建议》及任务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建设市场秩序,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覆盖全员、贯穿全程、便捷高效为目标,打造全市统一、数据共享、场景多元、好用管用的建设工程实名制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实名制系统”);以推动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高水平开放为导向,建立健全覆盖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的管理服务体系,为从业人员提供就业促进、权益保护、关心关爱等社会保障;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工人生命安全为根本,构建全行业从业人员的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健康体检等档案,实现“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

  到2023年底,建立覆盖房建、市政、园林绿化、水务、文物保护、人防等全行业建筑工人、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工人健康体检、居住保障、欠薪处置等管理和服务机制。升级完善以移动端为主、PC端为辅的实名制系统。

  到2024年底,深化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管理服务机制。发挥大数据管理优势,建立注册执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的个人学历、职称、业绩、从业经历与企业资质管理、项目招投标、个人职称评定的联动机制,明显提升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作用,广泛调动企业主体、行业协会、各级工会和从业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政府引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发展环境。

  加强和改善对建筑工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建筑工人生活与劳动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多措并举保障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完善注册的人员执业行为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监督,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以实名制系统为基础,慢慢地增加行业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强化条块联动和部门协同,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关心关爱、权益保护、监督管理等举措,全方位提升全行业从业环境。

  鼓励各类建设工程企业、取得法定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通过实名制系统发布就业信息,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种类别推送招聘信息、从业须知和就业政策,方便建筑工人在线查看并选择正真适合的就业岗位。各类建设工程企业、职业中介机构必须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并对由于就业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鼓励各级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大型国有企业组织并且开展各类形式的现场招聘活动,拓宽建筑工人求职就业渠道。企业和建筑工人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签订用工书面协议,明确协议期限、工作任务、劳动报酬等事项。

  建立建筑工人从业档案,依托实名制系统归集建筑工人基础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涵盖身份、户籍、居住信息、健康情况、从业经历、教育培训、技能证书和用工评价等内容。依托“个人建设码”(随申码),构建个人在建设场景扫码应用,完整记录“聘用登记、项目参建、工种分配、日常考勤、退场确认”等从业过程,实现个人从业“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应用服务。

  聚焦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支持临港新片区、五大新城、南北转型等建设重点区域开展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试点。积极深化建设行业用工制度改革,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单位积极发展企业自有产业工人,培育测量放线工、预应力安装工、构件装配工、智能建造操作工等高技术上的含金量工种,建立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核心技术工人队伍。引导扶持劳务企业转型升级为内部管理良好、工人技能熟练、权益保障到位的新型劳务公司。带领企业工会热情参加职工技能培训工作,鼓励企业改革工资薪酬体系,将薪酬待遇与建筑产业工人技能等级挂钩。

  用人单位应利用互联网授课、实地演训、岗前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对建筑工人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安全知识培训。完善建筑企业、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支持企业建立本市建筑工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化职业技能评价机制,积极鼓励建筑工人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大对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历史保护建筑修缮等行业急需、新兴工种工人的培养力度,培育一批建筑业高技能人才和建筑工匠。推动落实住建部和本市关于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的有关文件要求,探索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与企业信用评估、项目招投标等挂钩,充分调动企业对于技能人才的培养意愿,促进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建设场地四周环境和工程项目特点,实行规范化、差别化、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保障, 努力实现建筑工人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转变。建筑工人在工地现场居住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严格落实本市关于提升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现场居住环境的相关文件要求,登记住宿信息,完善施工现场各类生活设施配置,切实做到每间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4.5平方米,且不得超过4人等标准化要求。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建设,在有条件的成片开发地区,行业管理部门应创新土地供给、规划方案、配套建设、物业管理、资金平衡等政策机制,各区政府应联合大型国企,用好属地资源,积极开展集中居住区建设。千方百计挖掘各类租赁房源为建筑工人改善居住环境。各级工会、行业协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丰富建筑工人精神文化生活,切实提升建筑工人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深化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保障建筑工人工资支付有关要求,以实名制系统为依托,形成用工管理、工地考勤、薪酬支付、欠薪预警、维权处置的闭环管理。落实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充分发挥各级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作用,以依法合规支付工资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强化条块协同、市区联动的欠薪矛盾排查和多元化解机制,利用“制度+科技”手段,完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惩戒机制,有效打击“恶意欠薪”和“以讨薪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推进企业欠薪行为与企业信用积分、工资保证金动态存储、项目招投标资格直接挂钩,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动惩戒机制。健全建筑工人维权举报投诉和法律援助制度,以实名制系统数据为依据,涉及欠薪维权优先处理、工伤理赔理。

  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健康体检机制,制定建筑工人定期体检制度,明确体检要求,鼓励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有限空间、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特殊岗位建筑工人增加体检频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操作规范、警示案例、卫生健康、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培训,提供必要的劳防用品,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引导建筑工人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保障建筑工人健康安全上岗。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筑工人,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筑工人,可在本市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后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探索以集体方式办理参保手续,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单位给予参保费用补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和工伤保险相关制度,实现“应保尽保”,鼓励企业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建筑工人购买商业保险。建立工伤保险理赔信息与项目监管的反馈联动机制,通过提升监管能级保障建筑工人施工安全。

  制定并发布建筑工人专属的“上海建设卡”,实行“一人一卡”,给予转账免费、便民金融等优惠措施。在本市工作期间做出重大贡献并荣获国家或者本市劳动模范称号,符合引进人才基本条件的建筑工人,可纳入本市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范围。保障体育设施、博物馆、图书馆等各类公用服务设施向建筑工人公平开放,街镇和村居委应当将建筑工人群体纳入辖区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注册执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纳入“一人一码”和“一人一档”管理服务体系,依托实名制系统归集其基本信息、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继续教育、从业经历、项目业绩、奖惩情况等信息。通过完整归集从业人员从业档案,体现个人职业价值,为从业人员的求职就业、职业发展等提供帮助。

  严格落实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要求,依托实名制系统,整合有关管理平台数据资源,把项目管理人员信息数据纳入系统考勤,重点动态核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团队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全面开展注册执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信用综合评价,落实责任人“黑名单”管理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落实注册执业人员从业规定,通过比对社保信息,核查解决执业人员“挂证”、弄虚作假等问题。

  开展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注册执业人员职业素质,培育一支既有全国一流水平又熟悉上海海派文化特色的建筑业领军队伍。开展上海市勘察设计大师培育选树工作,培养行业领军人物。探索持有相关国际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人才经备案后提供专业服务。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积极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建立健全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在“随申办—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上线“实名制系统移动端”,打造以移动端为主、PC端为辅的实名制系统。升级完善建筑工人劳务用工管理核心功能,开发技能水平、健康状况、居住登记、奖惩情况、用工评价等系统功能模块,强化系统大数据比对和统计分析的能级,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和用工管理服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增加注册执业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功能模块,将“一人一档”“一人一码”的服务范围扩大到所有从业人员,实现建设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推动实名制系统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 本市人社部门数据对接,通过比对注册执业人员社保信息,解决“一证多挂”“人证分离”等违规问题。推进实名制系统与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相关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注册执业人员、施工现场管理技术人员、技能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等数据的跨平台、跨区域共享,提升属地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与公安、交通、人力资源、司法、信访、银行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共享,切实发挥信息系统在治安防范、欠薪处置、法律援助、维权保障等方面的预警和处置作用。逐步推进实名制系统与建筑企业实名制系统数据共享对接,方便企业获取工地人员数据,不断提升实名制系统的综合服务能力。

  积极推进实名制系统在数据精准、数据共享、数据活用上下功夫,发挥系统日常管理、动态监管、信息共享、服务支撑的作用。依托实名制系统的人员录入和现场考勤功能,推动管理系统在市、区、街镇三级联动化解欠薪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深度应用。推进执业人员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在实名制系统网上办理并实现展码亮证功能。丰富实名制系统在建筑工人健康体检、居住保障等方面的应用功能,打造集信息发布、网上办事、预测预警、联动处置为一体的实名制系统。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同步做好对相关管理部门落实情况的过程指导和监督考评。

  市级建设、交通、水务、绿化市容、房屋、文物、国防动员等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专业从业人员“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的监督管理服务工作,制定相关考核细则,结合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强化监督,指导、协调、督促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积极推进本专业从业人员纳入“一人一码”“一人一档”和“一人一卡”的管理服务体系。

  市人社、市医保、市总工会、上海银保监局等部门、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行业协会要切实推进各项管理服务举措落实落地。市大数据中心负责提供信息技术保障,推进实名制系统开发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数据库,推动系统数据归集和信息共享。

  推动“制度+科技”有机衔接,制定完善健康体检、居住保障、欠薪处置、关键管理岗位考勤等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管理系统数据标准、数据归集、数据共享等标准规范,促进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各类企业的数据对接共享。各企业要夯实从业人员管理服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内部管理服务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工作。总包企业要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用工管理、日常考勤、工资发放、教育培训、关心关爱等各项举措。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进一步加大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服务的相关政策文件解读宣传力度,积极推动政策顺利实施、落地见效。各区、各部门、相关单位和企业要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网络手段,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推广,推动实名制系统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广泛使用。要利用新闻广播、网络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勘察设计大师、建筑工匠、建筑工人示范引领、精益求精、吃苦耐劳的精神品格,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尊重工匠精神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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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解读与实务探讨暨工程总承包项目履约实务中的十四大痛点问题案例精讲”专题

  全过程工程总咨询师、全过程专业咨询工程师和全过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师全过程系列高端研修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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